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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编制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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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2-14 08: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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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建〔2016〕268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重庆知两江新区、市城设委实施经开区、乡建高新区、关于万盛经开区、编制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建筑节能建筑明确了“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绿色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庆知规划目标、市城设委实施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乡建为做好《规划》实施工作,关于保障“十三五”目标任务的编制完成,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建筑节能建筑现就编制《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实施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绿色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规划》,重庆知结合各地工作实际,组织编制《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实施方案》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二、各区县《实施方案》的编制可参照《规划》的体例结构,应包括主要目标、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其中,主要目标应包含《规划》专栏3“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中的各项任务,且目标值应不低于《规划》专栏4 “2016-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

三、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及时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实施方案》编制质量。市城乡建委将把《实施方案》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联 系 人: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

电 话:63672578 63672728(传真)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邮 编:400014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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