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0日电 据阜新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消息,辽宁辽宁省阜新市纪委监委2月10日将该市查处的阜新3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酒驾醉驾、通报题酒后滋事典型问题进行通报,起违具体如下:
阜新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科原科长、规吃四级调研员于志兵违规接受宴请问题。喝酒后滋2018年至2024年,驾醉驾酒于志兵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事典宴请。于志兵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型问2025年9月,辽宁于志兵被开除党籍、阜新开除公职,通报题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起违
阜新县招束沟镇原一级主任科员杨宁醉酒驾驶问题。规吃2023年1月7日,喝酒后滋杨宁醉酒驾驶他人小型轿车并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杨宁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25年6月,杨宁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阜新县第一中学原教师岳志强酒后滋事问题。2024年6月14日,岳志强酒后滋事,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社会影响恶劣。岳志强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25年10月,岳志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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