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陈璐)1月5日,杀猪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北京其中,法院犯获被告人甘某华等8人诈骗案是公布一起典型的“杀猪盘”案件。犯罪集团将窝点设立在境外,起案集团成员通过虚构人设、名京报谎称交友,跨境通过长期情感经营取得被害人信任,电信利用话术诱骗被害人投资该集团搭建的诈骗虚假投资平台,演绎了一个建立人设、刑新寻找目标、杀猪盘培养感情、北京诱导投资、法院犯获收割离场的公布剧本,给被害人情感和财产造成双重打击。起案经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对各被告人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三年至二年三个月有期徒刑。
案情显示,2023年至2024年间,林某等人在某外国“DIP园区”“绿洲园区”等地成立“东傲集团”,搭建虚假网络投资平台,从国内招募大量人员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该集团设置负责业务、技术、人事、后勤等岗位,业务员虚构“成功人士”身份,使用“陌陌”“探探”等社交软件与被害人进行“聊天交友”,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引诱其在集团虚假投资平台上投资,待被害人将钱款实际转入集团控制的账户内,集团通过限制提现等方式将被害人钱款占为己有。以上述方式,该集团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00余万元。本案中,被告人甘某华、魏某、冯某国、冯某、叶某娇、薄某刚、曲某峰任该集团业务团队组员,赵某任该集团人事专员。
根据案件情况及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法院认为,被告人甘某华等8人加入跨境电信诈骗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在犯罪集团中的地位作用、参与时间、与犯罪事实的关联度,以及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等情节,均认定为从犯,分别对各被告人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三年至二年三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编辑 张树婧
校对 贾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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